中校通[2011]4号
校各直属单位: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2011年1月12日《关于明确徐伟新同志职级的通知》(干任字[2011]7号)转发如下:
“中央批准:明确徐伟新同志(女)为副部长级干部”。
请传达到全体工作人员。
中共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
201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