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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党校办公厅(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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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05-29 07:08 点击: 次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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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2009年度全国党校系统 重点课题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党校,铁道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校,各副省级城市党委党校:
根据中央党校《关于2008-2009年度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课题申报的通知》(中校厅字[2008]2号)精神,中央党校科研部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党校申报的,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李景田主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主持的“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中央党校副校长石泰峰主持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研究”、中央党校副校长孙庆聚主持的“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央党校教育长李兴山主持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央党校秘书长郝时晋主持的“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研究”、中央党校校委委员李书磊主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中央党校校委委员张伯里主持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中央党校校委委员徐伟新主持的“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大法宝”等九项课题,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认真评审和审核,并经中央党校校委同意,决定对其中498项课题予以立项。希望获课题立项的单位和负责同志,高质量地完成好课题研究工作。
一、搞好这次课题研究是全国党校系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一项重大措施。各党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课题研究当作一项科研大事来抓。
二、适宜调研的课题要深入实际,有针对性地了解新情况,把握新趋势,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拿出切实可行的新办法。不适宜调研的理论性较强的课题,要从理论高度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各单位提交的课题研究报告立意要新,论据要真实,结论要有说服力,既要有对策性也要有理论性。
三、鉴于前几轮组织各地党校开展课题调研的经验,这次对各单位提交的研究报告,中央党校科研部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结项鉴定。经专家审定合格的,颁发结项证书。课题结项报告质量差或不符合课题研究要求的,不予结项,取消课题立项资格。
四、各党校承担的课题,要求在2009年7月份完成,9月份编集调研课题集。
五、各单位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认为有重要价值,需要通过中央党校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的,可随时向中央党校科研部报告。
九项课题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催办等工作由中央党校科研部负责。
附:《2008-2009年度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课题立项目录》
中共中央党校 办 公 厅 科 研 部
200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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