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发展有两大亮点:一是党内民主,二是基层民主,他们一起构成了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让党内民主成为一种政治习惯
近30年来,党内民主得到了重要发展:(1)实行党的领导职务任期制。(2)“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党员权利有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等18种权利。(3)实行党务公开。(4)实行党代会、党代表任期制和党代会常任制。(5)健全党委民主决策机制。(6)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7)实行严格的党内监督制度。(8)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9)建立健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10)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增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实行“两推一选”或“公推直选”,扩展民意基础。(11)民主评议党政领导干部。(12)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党内民主的这些发展是有目共睹的。
在我国,执政党的党内民主实际上也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一种民主形态,它不仅仅是“党的生命”,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的生命,因为只有不断发展党内民主,才能不断提升党的民主执政能力,才能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步。在推动民主政治建设中不断发展党内民主,提高民主执政能力,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内民主发展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党内民主不断发展的重要机制。
30多年来,中共党内民主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推进党内民主规范化、制度化,就是要让这种党内民主成为我国政治生活的一种习惯。
让基层民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层民主得到了长足发展:一是在广大农村地区普遍推行村民自治;二是在城市社区普遍推行社区居民自治;三是推进县乡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和城乡人大代表同比例选举;四是在企事业单位推进以职工代表大会为载体的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五是实行村务公开、社区事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六是各种行业协会、农村专业协会、民间社团的自治和民主管理,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随着我国基层民主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享有了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工作。
在我国,基层各种形式的民主实际上是公民社会的一种民主形态。要让基层民主成为人民的一种生活方式。
关键是完善沟通性民主
在我国,执政党的党内民主不但是国家政治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处于国家政治民主的上层;而基层民主尽管是公民社会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却处于公民社会的基层。虽然改革以来,我国的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都取得了重大发展,但是联结这两种形态民主的中介性民主——我姑且称之为“沟通性民主”却发展相对滞后,以致上述两种民主呈现出比较明显的各自独立发展特征。
因此,在发展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的同时,当前尤其要注重加强沟通性民主建设,形成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良性互动、共同促进的新格局。
所谓沟通性民主,在这里我借用美国政治学家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ly)关于民主的看法,认为它至少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平等关系的建构,即国家和公民社会、党和群众、政府与人民之间构建一种平等关系,不是一方“管治”另一方,更不是一方凌驾于另一方之上。虽然这些平等关系的表述见诸于宪法、法律和政策文本之中,更重要的是在现实政治生活中真正落实好。
二是公民参与公共资源的分配,并且,党和政府要切实保障公民的这种公共参与的权利。为了能够让公民能够切实有效地参与到公共资源的分配中来,最关键的是完善公民的表达、参与、监督的机制和相应的制度安排。让公民的意见、诉求能够顺畅地表达出来,直接通达到政府和执政党;让公民在一些关键性公共资源分配中参与进去。这些关键性公共资源,既包括影响国计民生的公共项目的决策,也包括关涉公民根本权利和利益的公共事务的管理,还应包括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人的选拔或选举等权威性公共资源的配置与调整。而且,所有这些公民参与、表达、监督的权利都必须真正得到落实和保障。
三是建立广泛的紧密型民主治理网络。无论是党内民主的发展,还是基层民主的发展,都离不开民主治理网络的建设,这种民主治理网络的建立和完善是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社会资本和政治社会基础。建立这样广泛的紧密型民主治理网络,既可以大大增强执政党和政府治理的能力,让其治理深深地扎根于社会之中,也“为普通人提供了动机和手段,去监督、认可和协助政府公共物品的生产”,让普通民主能够更加有效地参与到党的民主执政和政府治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