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国家连续五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从今年起,养老保险实行全国统筹。此外,作为社保领域的根本大法——《社会保险法(草案)》已进行了三审。在后金融危机时期,国家在这么短时间内密集出台社保措施,表明国家对保障公民生存和发展权利的高度重视。
从经济角度看,金融危机背景下的中国经济要持续得以复苏,必有赖于内需特别是消费的增长,如此,经济发展才会有内生的动力。而社会保障特别是其中的社会保险,对提升和促进民众的消费预期与消费水平,将会起着重要作用。因为社会保险具有代际转移和财政扶持的特性,将解决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等生活保障问题的责任从企业转移到社会,不仅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集中精力发展经济,而且有利于职工得到切实的生活保障,有助于提高民众的消费信心和生活质量,因此,健全的社保制度是中国经济保持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满足全体人民共享国家改革发展成果的基本途径。
但也要看到,由于我国社保制度建立时间不长,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特别是对社保的认识经常出现反复,每到企业发展遇到困难,一些地方总会以牺牲社保来助企业渡过难关,因而,我国的社保改革与制度建设还面临着保障不足、责任不清、立法滞后、新制度有效性不高等诸多挑战。
就社保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看,首先遇到的问题是如何要用很少的钱办面广量大的事。社保涉及到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覆盖整个城镇职工和农村居民,包括失地农民的就业和保障,因此,作为一种收入再分配的手段,社保要努力使每一个人能“站有活干,躺有药吃,老有所养,伤有所医,失地有补偿”,不是件易事。其次,社保要建立维系社会公平的机制,须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积极性,成为一个由国家、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系统,如何使这个系统运行得顺畅和有效,需要“跳出社保搞社保”,难度显而易见。再次,社保既面临着许多过去遗留和积累下来的“老大难”问题,又要面对当前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建立长效的机制开拓新路径,这里面有许多难点、焦点的问题需梳理和化解,也难度不少。
具体到社会保险而言,则面临着统筹范围小,层级低,覆盖对象少;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扩面困难;立法滞后,基金监管制度不够完善;以及不利于人力资源合理流动等问题。可以说,社保改革和制度建设的任务还十分繁重。
根据中国社会的现状,要完善社保网络,政府须担负起更大的责任。这是因为,目前低收入水平的民众占到社保的主体,而政府手中又集中了社会的主要资源。政府的责任主要表现在立法、监管特别是资金的支持上。从立法角度看,应尽快出台社会保险法,从法律上推进统一、平等的社保体系的建设,并明确政府在该体系的主导作用。从监管的角度看,应该对社保资金的运营进行必要监督,以免老百姓的保命钱被挪用或被腐败掉了。从资金支持角度看,关键是确保财政对社保事业的投入。
当然,尽管近年中国的财政收入有较大增长,但社保基金的缺口毕竟较大,另外,政府的财政还得用于其他社会建设,所以,仅靠政府的财政投入是不现实的,必须开拓多渠道筹资。例如,减少财政对部分亏损企业的补贴,将这部分资金用于社保;将国有资产存量变现收入部分转化为社保基金;从国债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转作社保基金;设置遗产税、赠与税、奢侈消费税等税种,提高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累进税率,并法定其收入全部或大部分用于社会保障支出;加大发售社会福利彩票的力度等。
社保是一个国家基本的福利制度。为每个社会成员提供福利保障,使得他们特别是低收入群体都能享受到社保的“阳光”普照,是现代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随着人口老龄化,就业形式的多样化,以及日益加快的城市化,建立一套体系完整、制度健全、水平适度并有序发展的社保制度,越来越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