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世博会的主题“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出现在上海的每一个角落。
一个人的生活是美好还是糟糕,与他在城市还是在乡村没有关系;一座城市是否美好,却取决于这座城市的市民享有什么样的生活。这不取决于它是否举办世博会,也不取决于它是否有迪士尼,而是要看政府是不是有限权力、社区能否实行居民自治、个人权利是否得到充分保障。只有这样,市民才能分享有德性的公共生活。现代城市的发展,与公民意识的兴起同步,市民和公民都是citizen,让城市更美好的是公共生活,不是城市自身。
公共秩序非常重要,但是公共秩序的培养,取决于公权是否遵守秩序。如果政府部门对各种污染问题置若罔闻,市民怎么可能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如果政府部门支持暴力拆迁,市民怎么可能不损坏公物、不破坏绿化?如果政府部门公车横行,甚至黑车钓鱼,市民怎么可能不乱穿马路?如果政府部门可以对流动摊贩施以拳脚,市民怎么可能不说粗话脏话?
公德首先不是指市民在公共场所的道德,而是指公权的道德。如果希望市民讲文明、懂礼貌,政府部门首先需要规范自己的权力,明确权力的边界,不是不停地发明法律、文件、口号用以“约束、规范市民”。在公务员切实履行行为规范之前,制定《上海市民行为规范暂行条例》,没有任何意义。
一个愿意倾听公众意见的政府,不仅会获得公众认可,也会获得国际认可。我们无法想象,一个无法获得公众认可的政府,会拥有良好的国际形象。
当政府倡导公民道德,那首先要保证市民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当市民充分意识到自己的公民权利,他也会承担起自己的公民责任。
重建社会,需要社会能够自治,政府最大的支持不是提供经费、指导工作、检查评估,而是放权。上海由市民自主发起的公共生活少之又少,上海的NGO虽然数量众多,但是影响有限,与北京、香港等地无法相提并论。从全能政府的角度来说,这是值得自豪的事情,可以视为政绩,但是从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角度来说,社会的薄弱说明政府的转型任重而道远。
(2009年第26期《南风窗》王晓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