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今天的国际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彼强我弱”的力量对比没有根本改变,中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是发展中国家。金融危机虽然加快了国际格局多极化进程,但也只是量变而非质变。同时,中国的和平发展仍面临诸多复杂严峻挑战:国家尚未完全统一、民族分裂势力干扰破坏、外部对中国加速崛起加以“反制”与防范、国内社会转型期矛盾积聚、对外经济与能源资源依赖居高不下,尤其是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互动日趋复杂。这一客观环境决定了中国务必长期坚持“韬光养晦、有所作为”的方针。
随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中国加速崛起,“树大招风”效应更加凸显,国际社会日益“聚焦”中国,外界对华失衡与疑虑心态加重,“反弹”更趋复杂。同时,国内也出现了一些盲目乐观、骄傲自满与狂妄自大情绪,错误地认为“韬光养晦”已经过时落伍、应予放弃,而一味主张对外“有所作为”、“展现强硬”、“趁机扩大影响”。
这种有害的情绪不仅高估了中国的实力,也违背了中国外交谦虚谨慎、平等待人的一贯作风,并有可能引发外界更多反感与更大反弹,既无助于增进中外了解与良性互动,也不利于中国和平发展的长远利益。
我们既要在“韬光养晦”的同时“有所作为”、决不消极无为,又要在“有所作为”的同时“韬光养晦”、决不得意忘形;既要善于在“韬光养晦”上“有所作为”、始终谦虚谨慎,也要善于在“有所作为”上“韬光养晦”、不断稳中求进。
综观之,中国外交应创造性地贯彻“韬光养晦、有所作为”方针,其要有五:
其一,统筹内外两个大局,加强部门沟通与央地协调。外交应主要立足于为国内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与社会稳定服务,防止“重心不稳”。强调讲大局,步调一致,统一行动,共同贯彻“韬光养晦、有所作为”方针。
其二,明确国家利益的轻重缓急,对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等“核心”及“重大”利益,在“韬光养晦”的同时加大“有所作为”;对“一般”利益,在“有所作为”的同时加大“韬光养晦”。
其三,坚守“发展中大国”定位,妥善应对“中国责任论”。改进加强对发展中国家外交,巩固外交“基础”。坚持国际关系民主化,冷对形形色色的“大国共治”论。“中国责任”不仅是对外的,更应是对内的,“对外负责”应服从“对内负责”即“为人民服务”,“对外负责”应量力而行、自主抉择,坚持“责、权、利”相统一。
其四,把“大周边”作为外交布局的战略重点,积极营造和平、稳定、安全、发展的周边环境,不断增强中国的“政治影响力”、“经济竞争力”、“形象亲和力”与“道义感召力”。
其五,主动引导国内外舆论,积极培植健康、理性、成熟、宽容的国民心态,深化中外文化交流。
(2010年第 7—8期《瞭望》陈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