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笛阮青
当代中国社会需求异化现象已经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单纯的物质追求,导致资源的过度开发,生存环境急剧恶化,各种灾害频发;城市的无限扩张,土地的大量占用,带来资源、人口、管理等一系列问题;人们一味需求物欲,抛弃了理想信念,丢掉了人格尊严,退却了神圣光环,失去对“终极意义”的追问;更重要的是,由需求异化带来消费危机,进而带来精神危机和信仰危机,人们成为失去精神家园的“精神漂泊者”。
需求异化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理论研究的缺失,市场经济的逐利倾向的驱动;也有价值观的错位,规章制度建设的不到位等。在当今中国社会条件下,解决需求异化问题决不仅仅是需求观念的问题,而是一个涉及到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等各个领域的问题,是一个浩大的系统工程。当前要着力解决四大问题。
一、在全社会倡导确立科学合理的需求观
第一,着眼于人类共同利益,遵循代内平等和代际平等原则,科学确定需求满足度。我们必须兼顾代内平等和代际平等的原则,既要照顾当代国与国、民族与民族、集团与集团、人与人之间在自然资源、利益分配上的公平,强调全球发展的一体性和共同性;又要照顾到当代人和后代人在发展上享有公平权利,对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负起道德责任。要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满足人民迫切需要满足的各种基本需求,减少或限制某些奢侈性、炫耀性、符号性需求,严厉制止某些超出客观条件所允许的奢靡性、浪费性需求。
第二,着眼于人类需求的多样性,遵循统筹兼顾的原则,合理确定需求的迫切度。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人的需求具有复杂的结构和丰富的内容,为满足人的需求而形成的需求关系也具有复杂的结构和丰富的内容。对于需求主体来说,面对如此复杂的需求关系,必须根据客观条件和自身需求,找出其中最迫切需要满足的需求,放到最重要的位置给予优先考虑。
第三,着眼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遵循依次递进的原则,不断提升人的需求境界。我们在现实社会生活中,要积极引导人们按照依次递进的原则,从满足人们的基本物质需求开始,逐步进入到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或自我实现需求的较高层次。没有对基本物质需求的满足,是很难产生对精神需求、自我价值实现需求等更高价值理想的追求。同样,当人们的基本物质需求得到满足后,而社会没有及时创造条件提升人们的价值追求和理想,人们就难免会沉溺于物质享乐或低级趣味之中,挥霍浪费、奢侈享乐、追求物欲、寻求刺激之风就可能兴起。古罗马的灭亡、中国古代社会如南北朝等,都给我们留下惨痛的教训。
二、努力发展经济让人民群众生活富足有尊严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召开的“两会”上明确提出,要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有尊严”。怎样才是“有尊严”?从需求观的角度来说,就是人民群众能够形成各种正当需求,并能够在社会生活中通过各种途径满足自己的正当需求,过上富足、快乐、无忧的幸福生活。很显然,这需要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社会财富极大丰富做保证。只有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社会生产能力的极大提高,才能生产出极其丰富的物质财富,满足人民群众的各种物质需求;只有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经济效率的极大提高,才能为人们提供大量的闲暇时间,使人们有可能根据自己的兴趣去确定自己的需求,去选择满足自己需求的方式;只有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带来教育、科技、文化、艺术等领域的繁荣,才能为人们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和对终极关怀的追问;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又要求建立一种与之相适应的先进的社会制度,为人们聪明才智的发挥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满足人们找到人生的舞台实现自我价值的需求。到了这个时候,人们再也不需要单纯依靠借助于“物”来展示自己的才华,来“增量”人生的价值,而是人的本质的真实实现。这才是真正的“有尊严”的生活。
三、积极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人生价值观
人生的意义何在?这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问题。这个问题的本质是如何看待和理解群体需求与个体需求、社会价值与个体价值即“利”与“义”的关系问题。应该肯定,“崇俭黩奢”、“修齐治平”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孔子提倡“安贫乐道”、“修己以安人”,孟子主张“去利怀义”,墨子倡导“俭节则昌、淫乐则亡”等思想,对中国人生价值理想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是,由于中国传统文化过于强调人的群体需求和社会价值,而忽视个体存在的意义,群体既是个体需求的定义者,也是个体存在意义的评价者;那么,人们只能牺牲个体的需求,否定个体存在的意义,甚至跪拜在群体意识之下,成为仅仅是实现群众意志的工具。西方思想家们历来重视人的个体价值。特别是在文艺复兴时期,人们明确提出“享乐是人的真正幸福”,要求“我是人,我要按照人的本性去生活”。这些观点强调个体存在的意义,肯定个人自我奋斗的合理性,极大地调动了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于推动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意义。但是,单纯强调个体的需求和利益,必然带来社会危机。
我们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生价值观的过程中,要引导人民群众正确处理满足个体需求与满足群体需求的关系,努力在二者之间寻找最佳的结合点,使二者达到最大限度的统一;同时,政府的职能部门要千方百计创造各种条件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当、合理、可满足的需求,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社会发展所取得的伟大成果。
四、制定和完善相应规章制度,引导规范人们的消费行为
首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质量。同时,要促使人民群众在基本生存需求得到满足后,积极确立高层次的需求,并通过各种创造性活动去满足高层次的需求。当人民群众普遍解决温饱问题之后,在类似读书、看电影、艺术创作、参观游览、旅游冒险等方面,能够花钱,肯于花钱,也敢于花钱,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提高整个民族的文化素质和精神追求;引导人民群众在物质生活日益富足的基础上,去寻找自己的精神家园。
其次,进一步完善分配收入制度。积极增加人民群众的劳动性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需求层次和满足水平。近些年,我们采取多种措施拓展老百姓的收入渠道,特别是提出增加老百姓的财产性收入,这些措施对于增加老百姓的收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也暴露出许多问题,特别是老百姓劳动性收入在整个国民收入体系中所占比重日益下降,这必然会引起严重的社会危机。我们必然要加快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从根本上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等合理的分配比例,确保老百姓劳动性收入的稳定增长。在这个基础上,老百姓才可能形成正当合理的需求,并通过正当合理的途径去满足自己的需求。
最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人民群众需求活动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正确引导和规范人民群众为满足需求所进行的各种活动,保证人民群众过上健康文明和谐幸福的生活,保证我们国家秩序稳定、充满活力向前发展。我们所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其中有些可以引进外国一些经过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东西,这还需要与本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有些则需要从中国社会实际出发,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需求规章制度体系。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经济学院、中央党校哲学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