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启清
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爆发以来,债务似已成各国之魔咒,人人谈虎色变。在此背景下,国内外逐渐把目光聚焦在中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上。根据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2010年第二次经济金融形势分析通报会议上的数据,至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7.38万亿元,已超过我国国债余额,同比增长70.4%。数量可谓巨大,增速也是飞快。地方融资平台贷款规模的急剧膨胀,引起了很多分析者对债务风险和信贷坏账风险的担忧,甚至有海外人士危言债务积累将引发中国经济崩溃。
客观来看,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不会构成对中国整体经济的威胁。即使我们假设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全部转化成地方政府债务,那么其与 2009年地方财政收入之比为120.6%,如果我们再把地方政府基金性收入记入地方财政收入,那么这一比例将下降到95.8%。对比来看,美国联邦政府负债已经超过13万亿美元,而其2009年联邦政府财政总收入才2.25万亿美元。而从中国整体的政府负债水平看,2009年底,我国国债余额62708亿元,加上地方融资平台7.38万亿元,政府合计负债为13.65万亿元,占GDP比重为40.7%。而欧元区这一比例为 78.9%,美国为87%,日本为 226%。我国政府债务总体上处于较低水平,不会给我国带来债务风险。
不过,我们也不能否认巨额债务给地方政府带来的偿债压力,根据中金公司的测算,地方政府偿债率将从2009年的12.0%逐年上升,至 2012年将突破20%的警戒线,为26.6%。近日,审计署在提交给全国人大的报告中也披露了部分地区政府债务数据,作出风险提示。这些需要引起警惕,但也不必过于担忧。对债务而言,最大的保障是发展。只要经济在发展,收入在增长,只要收入的增长速度超过债务的积累,偿债压力就会逐渐化解。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真正的问题不在于希腊等国的债务超过了警戒线,而在于这些国家经济增长过慢,增长前景堪忧。而反观我国,经济长期向好,财政收入高速增长,这将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偿还提供最基本的保障。而且,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大部分投资项目均有一定的盈利能力,随着其渐次建成,产生的收入也将为贷款归还提供第一来源。
由此,我们认为,在地方融资平台问题上,真正令人担忧的不是债务的规模,而是其管理之混乱,以及这一现象背后反映出来的地方政府投资冲动、政府职能失当。在现有的政绩观和行政体制下,地方政府都有做大GDP的强烈冲动,而投资恰恰是见效最快的方式。而且在任期制下,当届政府完全有借钱投资的冲动,因为投资带来的GDP增长的收益由自己享受,但其债务风险却与己无关,这将导致债越借越多,投资越来越大,这不仅可能带来投资过热、泡沫等问题,而且还会导致中国经济对投资的依赖日益加大,导致更大的资源能源消耗,这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也背道而驰。另一个令人担忧的是地方融资平台不仅大量融资建设政府应该介入的公益性项目,而且也大量投资政府不应该介入的非公益性项目,政府职能出现了错位。长此以往,将严重干扰市场运行,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因此,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问题的解决,重在规范。首先,要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的管理。为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近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基本思路有三:一是分类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二是加强融资管理和信贷管理;三是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
其次,规范地方政府承债行为。
根据《预算法》,地方政府原则上没有举债权。但现实情况是,各地为了所谓发展,各显神通,纷纷通过各种变通渠道来举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就是其一。与其让地方政府通过变通的隐秘渠道来借债,不如将地方政府的借债行为放到阳光下,借助透明和市场力量来约束地方政府借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一个可选择的方式,也是各国通行的方式。借助于地方政府债券,我们也可以建立起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最后,也是最为关键的是要规范政府行为。让地方政府真正成为服务型政府,成为优质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而不是发展型政府,不是以一己之力来替代市场主体推动经济发展。只有地方政府的角色真正实现了转换,融资平台此类的乱象才能得到根除,政府盲目举债投资的动力才能得以消除。否则我们今天管住了融资平台,明天可能来了个融资市场,后天可能还会出来个融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