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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中共中央党校远程教学网络管理维护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4-04 10:08      点击:  次      来源:中央党校办公厅      【字号 】【打印】【关闭
  
关于印发《中共中央党校
远程教学网络管理维护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校,各副省级城市市委党校:

  经中央党校领导批准,现将《中共中央党校远程教学网络管理维护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作为《中共中央党校远程教学网络管理暂行条例》的配套文件执行。               

中共中央党校办公厅 
2003年10月22日

 
中共中央党校远程教学网络管理维护实施细则
 
根据《中共中央党校远程教学网络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现就网络管理维护中的责任分工、组织协调、设备维修、网络收费和技术培训等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1、整个网络系统管理维护工作由中央党校信息管理部负责,具体事项由远程教学网络中心承办;在中央党校信息管理部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远程教学管理部门负责本省(区、市)党校系统远程教学网站管理维护工作,具体事项由本单位网站承办。各建站党校要加强网站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2、在各省级党校的统一管理下,建立A级站的副省级城市党校可相对独立管理维护本市范围内的网站。在设备维修和网络收费方面直接对网络中心,其它工作仍接受省级党校的管理。 3、网络系统A级站设备和B级站卫星电话设备由网络中心直接维护。B级站广播接收部分设备、C级站设备,分别由省级网站和独立承担管理维护的副省级城市党校网站进行维护。网络中心为负责维护的单位提供所需的配件和技术支持。 4、负责维护单位处理不了的故障应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需要维修的设备分三种情况处理:(1)网站送网络中心维修或网络中心派员到网站维修;(2)网络中心维修不了的送厂家修理;(3)损坏程度严重无法修理的重新购置。 网站设备出现鼓掌均应填写“设备维修表”,说明设备名称和故障状况、原因、排除情况及处理意见,由网站负责人和负责维护的人员签字后,作为网络中心和网站协商处理网站设备发生故障相关问题的依据。 5、自网站开通之日起,一年内卫星接收(发送)设备出现故障由网络中心负责免费保修;第二年网络中心承担设备维修费用的2/3,发生故障的网站承担设备维修费用的1/3,并承担工程费和维修人员的交通费及食宿费;第三年网络中心承担设备维修费用的1/3,发生故障的网站承担设备维修费用的2/3,并承担工程费和维修人员的交通费及住宿费;三年之内凡属违章操作引起的故障,均由本站承担全部维修费用;三年之后维修费用全部由发生故障的网站支付。 6、西部地区国家级贫困县网站因免交信道租金和网络管理费,其管理维护工作暂作特殊情况处理:工作方面由省级网站负责;设备维修由网络中心负责,费用按第5款规定执行。 7、省级党校网站和在省级党校统一管理下相对独立负责管理维护的副省级城市党校网站代理网络中心做好本地区网站交纳信道租金和网络管理费工作。各网站应按照《中共中央党校远程教学网络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收费标准和交费日期,将所交的费用汇至中央党校信息管理部银行帐号。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不交信道租金和网络管理费的网站,网络中心给予适当处理。 8、对于实行统一管理维护并逐项落实“网络管理条例”和“网络管理维护实施细则”的单位,网络中心受到本地区网站交纳的信道租金和网络管理费后,按照实交费用,将部分网络管理费返给管理维护单位作为网络管理维护费。具体办法按照网络中心同管理维护单位签订的协议执行。 9、省级党校建立卫星远程教学网站后,通过地面光纤在地(市)县级党校和党政机关建立网站传输远程教学网播出内容,应经过中央党校信息管理部同意,在技术上确保网络安全,并按中央党校信息管理部制定的此类网站收费标准向网络中心交纳费用。 10、远程教学网络中心负责网络技术骨干培训,各省级党校网站负责选送培训对象。A级站人员应全部参加技术骨干培训。B、C级网站开通后的初级技术培训由省级网站负责,网络中心予以支持。 11、建立网站基本情况登记统计制度。统计内容包括设施设备、运行故障、设备维修、技术培训、人员情况等。登记统计表由网络中心统一印制,各省级党校负责本地区网站登记统计工作,每年12月底之前汇总后报网络中心。网络中心负责通报情况。 12、中央党校对认真实施本细则、网络管理维护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网络管理暂行条例和本实施细则,在网络安全和网络运行方面造成不良后果的网站,给予一定的处理。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中央党校信息管理部负责解释。               中央党校信息管理部                    200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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